一、经销原则:
1、公司加盟客户划分为二级,分别为地区总代理和约定代理商。首次拿货满3000元即可以成为地区总代理。首次拿货500元即可以成为约定代理商,在半年内拿货满5000元就可以成为地区总代理。
2、公司按地市划分市场区域。原则上在规定的市场区域内只授权一家地区总代理。
3、成为地区总代理后,这个地区所有要货的商家我们都会推荐给此地的总代理。
二、特约代理商职责:
1、负责在公司总部规定的市场区域内,进行市场拓展与销售工作。
2、承担在其特约代理的市场区域内的下属批发商、经销商的开发和服务。
3、承担公司在其特约代理的市场区域内的物流配送职能。
4、配合公司在其特约代理的市场区域内的营销宣传和促销活动。
三、经销管理规定:
1、加盟经销商应遵守公司的加盟经销制度,严格按照经销协议规定进行销售,不得损害公司利益和公司品牌形象。
2、加盟代理商必须按公司统一规定的产品经销价格进行销售,但允许加盟代理商根据所在市场的经济水平和消费水平上下浮动20%。
3、加盟代理商只能在规定的市场区域内经销产品,如需在其它市场区域销售公司产品,必须先征得公司的许可,不得冲击其它市场区域的市场和经销网络。
4、公司与加盟代理商的产品交易活动,实行款到发货的合作原则,不赊账不铺货。
四、销售支持:
1、奖励支持:公司将定期对加盟经销商的销售业绩进行考核,及时给予销售业绩返点奖励兑现,保障加盟经销商最大的获利空间和最佳的经营效益。
2、产品支持:公司将充分发挥专业的产品研发优势,致力于新产品的开发创新,定期上市新产品,为经销商提供持续经营的源动力和市场竞争力,确保经销商的市场份额,并获取长期的经营利润。
3、市场保护:公司将根据加盟代理商的不同级别,给予相应的市场保护政策。
4、优先签约:加盟代理合同有效期满后,对有继续合作意向的代理商,公司总部将与之优先签约。
五、产品运输:
1、产品货物运输方式,公司按加盟经销商经销商指定方式办理。
六、限制条款:
1、地区总代理必须严格按公司的产品定价销售,共同维护市场秩序和加盟经销商利益。
2、地区总代理不得同时代理销售其他公司与本公司相类似的产品。
3、地区总代理不得在本市场区域范围外设立销售网点,如需向其他尚无加盟经销商的区域销售产品,必须事先征得公司同意。
4、地区总代理不得恶意冲击其它区域市场的销售网络。
5、违反以上条款,公司有权取消加盟经销商资格并终止经销合同。
七、经销期限:
公司与加盟代理商签订合约有效期一般为一年,如果加盟代理商在合同期内完成规定的销售定额,并且没有违反公司的加盟经销制度,将自动或优先获得下一年度的经销权,或获得加盟代理商资格级别升级待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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